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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路南延及芙蓉街热力主管网工程-施工业主方(使用方)为枣庄市薛城区鸿阳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前期已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发包,经过专家组评审,确定山东省南郊集团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投资方(即为本施工项目招标人),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与该项目施工的招投标活动。
2.1 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
2.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工;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管网建设工程及按图施工;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须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综合实力;
(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格要求;
(6)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工程;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7月24日至 2018年7月30日,每日上午 09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济南市历城区电建路南首历城电子商务产业园B座418室购买招标文件;或者将资格审查文件邮寄至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待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回函确认后,将标书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户 名: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53119010122800419、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银行行号:3154510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4报名时的资料审查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及格,投标人最终资格审查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5.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08月15日0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电建路南首历城电子商务产业园B座418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时间:2018年08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电建路南首历城电子商务产业园B座418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一日内以电子邮件(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或邮寄形式,将《确认函》回复至代理机构,并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招标人:山东省南郊集团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0531-8691216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人:张梅香
联系电话:0531-82371295 13625317858
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23日
公司名称: 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座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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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邮箱: sddcx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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